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剑江河截污系统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匀发改复[2014]19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都匀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都匀市城区;
2.2招标范围:对(1)改造剑江河干流(龙山大桥-污水处理厂)左右岸截污系统
2.3监理服务期: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监理保修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贵州省省外水利专业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电话:0854-8228143 8222509,联系人:林达 蒲江。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投标交易员(附水利交易员证原件)或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时止,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面交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骆远刚
电 话:0854-823750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寿明
电 话:(座机)15721707346、(座机)1822486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