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金石滩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临时厂房工程项目
二、 项目编号:
三、 项目地点:大连金石滩
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
六、 招标内容:金石滩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临时厂房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八、报名要求:
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3月22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报名地点: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201号。
十、招 标 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珍 电 话: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2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