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兴凯湖湖岗环境治理—白泡子渔点撤并工程施工,根据《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财采计[2015]字1754号),招标单位为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地点及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凯湖白泡子。
2.2计划工期:2016年4月8日——2016年7月23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2.3项目范围:白泡子渔点撤并工程施工,预算2,830,000元。
3.项目编号:HTZB2015-36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14日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时至 15:30时,到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前电话联系。
5.2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材料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3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售出不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9:00时;
6.2开标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9:00时;
6.3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701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鸡冠区南星街4号 地 址:鸡冠区园林小区18号楼8门市
联 系 人: 冯尚柱 联系 人: 刘 璐
电 话: 13804897918 电 话: 18646770210 0467—235626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engxinzhaobiao@163.com
2016 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