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监测点水质取样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RZBC2016-31
3.采购内容: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等文件制定的规程,完成保山市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54个站点的水质样品采集前准备、样品采集、现场项目监测、样品运输、样品处置等项目的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工作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4.采购预算:¥245000.00元。
5.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后1年。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询价服务商在中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2.1服务商需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服务商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人员、车辆、资金及设备等相关能力;
2.2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报价要求
1.各服务商须就采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的一次性报价,各服务商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实力自行报价,报价回函文件必须密封提交。
2.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单价、总价均应包水质取样、现场监测、样品运输、样品处置等的全部费用。即:凡属该项目询价、报价回函文件中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以及服务商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服务商所报的总报价或相应分项的单价中。
3.请各服务商按照《询价采购回函文件》格式填写,报价表包含所有税、费,一经确定成交,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四、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
1.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03月17日至2016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报名并同时领取询价文件或致电0875-2147689索要电子文档。过时不候。
2.报名时请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等(加盖本单位鲜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报名书一份。
注: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回函
1.报价回函请按《询价采购回函文件》格式打印或填写、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回函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采购人全称。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回函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回函密封后专人送达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或特快专递送至(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5-2147689), 报价回函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询价回函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服务商。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成交。
七、相关费用
1.询价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份;
2.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八、询价文件及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注:参与询价的单位须持保证金银行汇款证明及公司开户许可复印件参加询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301号
联系电话:0875-2132960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局:0875-2198299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
1.项目名称:监测点水质取样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RZBC2016-31
3.采购内容: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等文件制定的规程,完成保山市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54个站点的水质样品采集前准备、样品采集、现场项目监测、样品运输、样品处置等项目的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工作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4.采购预算:¥245000.00元。
5.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后1年。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询价服务商在中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2.1服务商需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服务商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人员、车辆、资金及设备等相关能力;
2.2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报价要求
1.各服务商须就采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的一次性报价,各服务商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实力自行报价,报价回函文件必须密封提交。
2.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单价、总价均应包水质取样、现场监测、样品运输、样品处置等的全部费用。即:凡属该项目询价、报价回函文件中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以及服务商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服务商所报的总报价或相应分项的单价中。
3.请各服务商按照《询价采购回函文件》格式填写,报价表包含所有税、费,一经确定成交,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四、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
1.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03月17日至2016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报名并同时领取询价文件或致电0875-2147689索要电子文档。过时不候。
2.报名时请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等(加盖本单位鲜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报名书一份。
注: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回函
1.报价回函请按《询价采购回函文件》格式打印或填写、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回函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采购人全称。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回函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回函密封后专人送达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或特快专递送至(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5-2147689), 报价回函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询价回函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服务商。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成交。
七、相关费用
1.询价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份;
2.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八、询价文件及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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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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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回函文件及服务费用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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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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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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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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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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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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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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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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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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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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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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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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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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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301号
联系电话:0875-2132960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局:0875-2198299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