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大气环保技改和工业VOC减排全过程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641STC60213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采购用途:自用
4.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大气环保技改和工业VOC 减排全过程管理
采购预算(万元)
202.7
项目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需求及数量
提供大气环保技改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业VOC 减排全过程管理等服务。采购数量不适用。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4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证照: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4月7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yinhc@sinosteel.com。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3分,服务部分77分,价格部分10分。
12.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采购人联系人:郑磊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462538
采购人监督电话:010-687171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张超、尹皓
联系方式:010-62686382、62688205
传真:010-6268825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