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3-17至2016-03-31 |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 |
| 6、联系人: |
小史 |
| 7、联系电话: |
0596-2961882 |
传真: |
0596-2961882 |
| 公司网址: |
www.fjahfz.com |
E-mail: |
FJAHDL006@126.com |
| 8、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法定条件,并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为准)。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4-08 14:30(北京时间) |
| 10、开标时间: |
2016-04-08 14:30(北京时间) |
| 11、开标地点: |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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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13、开户银行: |
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 开户名称: |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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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帐号: |
908 061 001 001 000 001 8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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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