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固废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3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洞桥镇、奉化市江口街道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奉化市江口街道,共有两条线路,A线为固废处置中心主要进出厂道路,路线起点位于S214甬临线K15+860,由东向西,终点位于垃圾焚烧厂,其中路线起点至K1+800位于奉化江口街道,K1+800至终点位于鄞州区洞桥镇,路线全长2.292Km。B线全线位于鄞州区洞桥镇,用于沟通原垃圾填埋场与拟建垃圾焚烧厂,路线起点位于垃圾焚烧厂,沿山脚老路由南向北,终点位于垃圾填埋场大门处与现状老路顺接,路线全长1.723Km。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A线为60公里/小时,B线为40公里/小时,A线桥涵为公路-I级,B线桥涵为公路-II级;A线桥涵及路基1/50,B线桥涵及路基1/25;路基宽度:A线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17米,位于厂区路段路基宽度为16米,B线路基宽度为12米,其中K0+000≈K0+190段路基宽度为11米。A线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5米挡墙+2.5米(2.0米)土路肩+2米非机动车道+2×3.5米机动车道+2米非机动车道+2.5米(2.0米)土路肩0.5挡墙;B线路基横断面布置为3.0米绿化带+0.5米挡墙+2米非机动车道+2×3.5米机动车道+2米非机动车道+0.5米档墙+3.0绿化带;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509.920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电力管道、交通安全设施(不含交通信号灯)、绿化及环境保护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 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 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个月(分期施工,先施工A线再施工B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工程路基、沥青路面的施工业绩 , 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
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担任过 2.8KM 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工程路基、沥青路面施工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上述 1 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 Http://www.moc.gov.cn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 2014 】 313 号)执行。)。
3.7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 3 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 2014 】 119 号)执行。)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3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之前,将书面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另行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逾期未提交且未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9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15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06日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国斌
电话:0574-87409707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南部商务区泰安中路456号盈升大厦13楼
联系人:李蓓玲、肖玮
电话:18969894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