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宁波市固废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2016-03-2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3-21 18:5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固废处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3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洞桥镇、奉化市江口街道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奉化市江口街道,共有两条线路,A线为固废处置中心主要进出厂道路,路线起点位于S214甬临线K15+860,由东向西,终点位于垃圾焚烧厂,其中路线起点至K1+800位于奉化江口街道,K1+800至终点位于鄞州区洞桥镇,路线全长2.292Km。B线全线位于鄞州区洞桥镇,用于沟通原垃圾填埋场与拟建垃圾焚烧厂,路线起点位于垃圾焚烧厂,沿山脚老路由南向北,终点位于垃圾填埋场大门处与现状老路顺接,路线全长1.723Km。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A线为60公里/小时,B线为40公里/小时,A线桥涵为公路-I级,B线桥涵为公路-II级;A线桥涵及路基1/50,B线桥涵及路基1/25;路基宽度:A线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17米,位于厂区路段路基宽度为16米,B线路基宽度为12米,其中K0+000≈K0+190段路基宽度为11米。A线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5米挡墙+2.5米(2.0米)土路肩+2米非机动车道+2×3.5米机动车道+2米非机动车道+2.5米(2.0米)土路肩0.5挡墙;B线路基横断面布置为3.0米绿化带+0.5米挡墙+2米非机动车道+2×3.5米机动车道+2米非机动车道+0.5米档墙+3.0绿化带;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509.920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桥涵、电力管线、交通安全设施(不含交通信号灯)、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工程路基、沥青路面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对于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担任过2.8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工程路基、沥青路面施工监理的总监(监理经历证明按规定在部质监站总站监理企业信息库或浙江交通网站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961年1月1日后出生,无在建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单位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担任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3.6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否则拒绝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7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2016年3月28日16时00分之前,将书面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委任的项目总监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另行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逾期未提交且未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9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其他资料:/。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07日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国斌
电话:0574-87409707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南部商务区泰安中路456号盈升大厦13楼
联系人:李蓓玲、肖玮
电话:18969894528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