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新丰板岭原种猪场”位于新丰县丰城街道办板岭村大塘,该场于2007 年建成投产,占地约200万平方米(其中林地168万平方米,鱼塘15万平方米,生产区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猪场周边是茂盛的生态林围绕与外界隔离,距离最近的水源保护地15公里。目前有各种用途栏舍共58栋,总面积约23100平方米,常年生猪存栏10000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达1200头。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不在禁养区内;
2 、常年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
3 、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并承诺落实自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5%以上),并有充足的场地建设废弃物治理工程;
4 、周边有适当的农地、鱼塘和水生植物塘,能完全消纳经前期处理后的废水,在经一个系统化的粪便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后,形成一个生态农业园区;周边既无一定规模的农地,又无闲暇空地可供建造鱼塘和水生植物塘,但畜禽废水在经厌氧消化处理和沉淀后,再经过适当的曝气、物化处理等,其工程末端的出水能达到省或地方规定的相关环保标准要求;
5 、实施项目工程后雨水和污水必须分流,厌氧处理后的沼气、沼液和沼渣必须合理利用,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公示期间(2016年3月 11 日至2016年3月 18 日)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条件或其他异议的,与新丰畜牧兽医水产局(投诉电话0751—2252256)投诉反映。
新丰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6 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