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绿化垃圾、废弃物环保处置及再利用承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64000元
四、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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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范围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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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绿化垃圾,废弃物环保处置及再利用承包采购项目 |
南村镇行政区域 |
三年 |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或环保技术开发服务或环保产品技术研究、开发推广;
3 )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核查)
(2)如是供应商的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前来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原件核查)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 http://www.zhongyaodaili.com 上登陆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和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07日 至 2016年03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十、开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07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政通路1号 |
| 联系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
| 联系人:黎工 | 联系电话:31192028 |
| 传真:02034545595 | 邮编:511442 |
发布人: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03月 0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