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I期工程已由唐县发展改革局以唐发改招标核准{2015}44号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唐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唐县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I期南唐梅村西1000m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二次)
2.1.2项目建设地点:南唐梅村西1000m
2.1.3项目建设内容:矿山环境治理
2.1.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单位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月 22 日至2016年 03 月 28 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除法定节假日外(北京时间,下同) 持: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并持上述(2)-(6)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2 本次矿山环境治理I期工程共有六个项目,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项目,但只能中标其中1个项目,I期工程中已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 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富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县中山大街 地 址:石家庄裕华区裕翔园
邮 编: 0710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 崔铁军 联 系 人: 崔保欣
电 话: 13832211039 电 话:0311-85802075
传 真: 0312-5640051 传 真:0311-8580207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39983616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