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第六采气厂靖边气田高桥区2016年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项目编号 | 2016-0010767-CQYT-0000837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要求,为第六采气厂靖边气田高桥区2016年气田产能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本项目计划投资35万元人民币。 1.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服务商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第六采气厂靖边气田高桥区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范围、目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服务商出具的评价报告,且须通过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和批复。 2.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靖边气田高桥区所属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区域内。 3.工期:合同生效后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成立三年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陕西省内的评价机构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陕西省外的评价机构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投标人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本项目气田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业绩以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采掘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证书,具有在气田承担过对应项目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的经历; 6.进入长庆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到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凤城三路东段凤苑路君苑酒店(详见现场指示牌)。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1657257 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 |||||||||||||||||||||||||||
| 六. 开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