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十堰市茅箭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以 专题会议纪要【2015】1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30号
2.2 规模: 约5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 监理 合同估算价: 约3.8万元
2.5 招标范围: 十堰市茅箭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监理(拟在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办公楼顶层加盖部分轻型钢结构房屋,作为水质检测中心办公及化验室和新建污水处理站的业务用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30号
联 系 人: 梁主任 电 话: 1397191986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 系 人: 刘思麟 电 话: 0719-8216662、15571986855
2016 年 3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