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及内容:
1 、除臭设备托管服务
2 服务内容:负责我处一套植物液除臭设备及一套末端植物液洗涤塔设备的免费维护及设备运行所需除臭药剂的消耗,时间为7个月。在托管时间内,保证除臭设备正常运行,提供设备每天7小时日常运行所需植物液耗材(末端植物液洗涤塔在工作时间内全时运行,植物液除臭设备以每间隔60秒喷淋15秒的形式进行雾化喷淋),确保垃圾压缩站内空气质量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二级标准)。
二、最高限价:8万元
三、设备托管服务要求:
1、 具备对我单位现有除臭设备维护保养的能力。
2、 提供的药剂必须适合我处现有除臭设备正常使用。
3、 提供的药剂应为纯植物液药剂,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及生态环境无影响, 人体接触后不产生任何副作用,对人体入口,皮肤及眼粘膜组织无伤害,提供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4、 提供的药剂无刺激性气味,不含不溶解成分,溶于水后能够以雾状颗粒喷出,不堵塞除臭设备喷雾头。
5、 提供的药剂不含强碱强酸性,不会对的设备储存罐、管道、风机、泵等器件造成腐蚀损害。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6、 该药剂能有效降低废气中的硫化氢、氨气等浓度≥90%以上。除臭效果持续有效期。提供国家或省市等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7、 提供产品安全技术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
3 、自2013年以来 投标单位具有垃圾中转站除臭设备安装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
4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5 、具有关的检测报告。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五、招标文件获取
自行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
六、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6年4月 8日16:3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 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文件认可。 所有问题我们将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答复。 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09:30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 投标保证金(现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因素评分评标办法。
九、付款办法:经使用15个工作日后 除臭作业效果满足要求,设备维护良好运行正常的,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货款总价的90%;合同期内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合同期满一次性付清余款。
十、 设备托管服务开始日期:自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
十一、评委会将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开标。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季先生 电话:86521857
地址:通州区北二环路与新通掘路交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