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二公资交字【2016】公路-公开-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12线盐池至二连浩特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5】1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盟市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12线盐池至二连浩特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监理、环境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全长10.769公里,其中:起点至恐龙地质公园段(K0+000-K7+500段)7.5公里,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恐龙地质公园至终点段(K7+500-K10+769.038段3.269公里,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Ι级,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控制价:
环境监理:14.288万元
环境监测:10.4万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
环境监理及监测:招标范围包括:(1)编制本项目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环保监理及监测实施方案,提供环境监理及监测服务,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及监测报告;(2)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评报告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需的相关环境监理及监测工作;(3)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设备选型及安装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等);(4)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数据及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费用。
2.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各专项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标段的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
(1)环境监理及监测标段的投标人①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证书(经营类别:生态类)且若投标单位环境监理机构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必须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机构名录的公告》(2015年第2号)名录;②具有类似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工程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是被国家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在近3年内(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6年1月6日,则“近3年内”则指“2013年1月7日——2016年1月6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必须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绿地大厦2402进行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各标段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证件原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或缴费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二连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二号楼
邮政编码:011100
电 话:0479-7527114
招 标 人:省道312线盐池至二连浩特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二连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二号楼
邮政编码:011100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479-7521408
传 真:0479-7526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绿地大厦
邮 政 编 码:01001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548168609
2016.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