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脱砷系统过滤聚结脱水器撬装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16-0127159-JLSH-0002359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种类及规模:本项目采购脱砷系统过滤聚结脱水器撬装设备1台,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脱砷系统过滤聚结脱水器撬装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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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中国石油物资准入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招标产品,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B/T 19001)证书(认证范围含本次招标产品),(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以内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010年至今在炼油企业中有2套及以上汽、柴油介质聚结脱水器在用的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清晰、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技术附件; 3、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6、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表083(物资类)或(服务类)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在不晚于开标时间提交给招标中心的标书发售人员,标书发售人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公司供应商准入主管部门(对于邀请招标,若拟中标人为非中国石油网内供应商,则须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公司供应商准入主管部门)。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6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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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银行信息表》等文件模板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搜索相关公告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107招标文件”。 3、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自付邮费。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30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WZ-010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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