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0100G16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效清洁燃煤电站锅炉国家重点实验室扩建工程-脱硫装置建设项目 已由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电股份办【20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效清洁燃煤电站锅炉国家重点实验室扩建工程-脱硫装置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三大动力路309号)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14.56平方米
2.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在哈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已注册到投标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针对本项目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其他要求:
3.7.1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 2016年 3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拟派总监岗位证书或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投标企业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请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下载】;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 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 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注:拟投项目班子人员均应由具有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在招投标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判决时间为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309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760361937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林先生、徐先生
电 话:0451-82364702
电子邮件:hljszb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