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其集中供热锅炉工程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工程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工程项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程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长安路南、广进路东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2 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计划工期:暂定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2*220t/h锅炉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交钥匙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所报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供应商应对所投包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招标;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报名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相关资料报名。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领购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西座1106室
4.3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合格并取得招标文件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报价文件递交及公开报价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西座二楼21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璇、张婷
联系电话:0531-81917657,81917658
E-mail:sdtc5@126.com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帐 号:227305483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