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SGK(G)2016-002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南山垃圾转运站10千伏箱变用电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总投资额:485,967.41元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欢迎具备适合本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监督员1人。(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鲲赵晓慧 联系电话:0452-2799608
招标单位:李玉国联系电话:18746220999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