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检验科净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检验科净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第四医院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加盖单位公章)两套,正在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办理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第四医院
联系人:何院长
联系电话:139032399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晓军
联系电话:0313-5908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