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包钢炼钢厂原料部废弃除尘灰处置项目招标,本项目已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钢生产部。
项目编号:SCB-ZB-201603-C-001R
2. 项目概况
包钢炼钢厂原料部除尘灰进行处置,原料部除尘灰包括原料除尘灰及成品除尘灰,其中成品除尘灰约灰量225吨/月(CaO含量为85%-88%),原料除尘灰灰量约960吨/月(CaO含量为46%-48%)。投标人可根据情况对处置物资进行踏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2具有环保绿色处理能力;有足够能力完成处理任务;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通用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202房间。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异议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0472-218962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生产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包钢物资供应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423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