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光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补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东光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补充项目
2.2工程地点:东光县境内;
2.3项目概况:东光镇的东八里村、王八里村、十二里村、李坊村、前洪庙、后洪庙、东洪庙;南霞口镇的北肖,共计两个乡镇8个村。清淤渠道3.63km,清淤整治坑塘7座,清淤坑塘引渠3.33km,坑塘联通埋管690m,坑塘配套涵闸6座,新建排灌站1座,新建扬水站23座,铺建田间低压管道93944m,安装计量设施44套,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66万亩,全部为管灌。
招标范围:坑塘配套涵闸6座,新建排灌站1座,新建扬水站23座,铺建田间低压管道93944m,安装计量设施44套。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0个标段
第1标段:监理
第2标段:水闸及检查井6座;
第3标段:扬水站1座;
第4标段:扬水点4、5、3座;
第5标段:扬水点4、4、3座;
第6标段:过路涵;
第7标段:管道;
第8标段:管道;
第9标段:沟渠与坑塘清淤;
第10标段:坑塘清淤;
(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第2、3、4、5、6、9、10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2标段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 、4、5、6、9、10标段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第7、8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PVC-U管材生产、销售安装、施工等内容。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PVC-U管材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具有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产品公告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提供:
1标段携带: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 4、授托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2套装订成册。
2-6和9、10标段携带: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5、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 6、授托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2套装订成册。
7、8标段携带:1、营业执照 2、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产品公告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4、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 5、授托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2套装订成册。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3月28日至 2016年4月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1:30, 13:30至16:00。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开标及中标后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全程被授权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4、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东光县水务局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 18931756555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0317-7666935
招标代理: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311-85290766 13333380328
传真:0311-8529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