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GZLSJ-2016CNM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围墙、管网、地面工程 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公发改审批字(2008)212号、[2013]53号、[2015]24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规模:围墙约500延长米、下水管网约350延长米、沥青混凝土地面约17000平方米等。
2.1.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2.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公主岭市河南大街北侧,岭西五路西侧 ;
2.3 计划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2.4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相关资质,及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是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相关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在开标前办理完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公主岭市有形建筑市场(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85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4 月21 日9时3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有形建筑市场(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地址:公主岭市 邮编:136100
联系人:陈浩
电话:15500183555
招标代理机构: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邮编:136100
联系人:李敬涛
电话:0434-6250100
传真:0434-62501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