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601-115003-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总务部实训厂房租赁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5,924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实训厂房租赁服务项目1项
(一) 项目内容:
1、距离学院不超过15分钟车程;
2、租赁物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层高度大于4米;
3、租赁物首层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按照需求用于土木工程、循碳系、环境工程系实践教学,隔断后使用面积不小于8500㎡。
4、租赁物周围500米范围类没有排放异味和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企业;
5、租赁物建筑面积不低于23500㎡,租金不高于6元/月·㎡;分摊空地面积不超过2450㎡,租金不高于3元/月·㎡;管理费按照建筑面积不高于3元/月·㎡。
6、实训场地靠近厂区出口,围墙防护,安全有保障;
(二) 质量保证
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三) 付款方式
租赁期为九个月。租金按季度分三期缴交,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缴交当季的租金。管理费按季度分三期缴交,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缴交当季度的管理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项目属于上列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B306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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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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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4 月 0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
联系人:陈绍煌联系电话:0757-817731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人:刘有发联系电话:020-83541732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