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CFB锅炉超低排放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工程,招标人为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5×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工程,其中华鲁厂区2×75t/h,西部厂区3×75t/h。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华鲁厂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69号,西邻金沙江路,南邻万泉河路,北邻金东小区,东邻金域河畔小区。西部厂区位于开发区黄河路266号,厂区西侧和南侧均为上海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为加宝食品有限公司,东侧为汇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黄河路。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35日历天内完成单台炉的改造工程。
质量标准:按照《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达到鲁环发【2015】98号《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中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以下简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 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 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5mg/ Nm3之要求。
招标范围:具体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
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75t/h 及以上等级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湿法脱硫(氧化镁法)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业绩(由市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相关验收合格报告);该业绩必须是在原有炉外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基础上进行的改造业绩,改造后脱硫剂不改变。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7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3室)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4.2.1须提供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将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包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双方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如果投标人未能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则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须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上述证件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5日9:00时,地点为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开发区黄河路266号 地 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3
邮 编:264006 邮 编:264006
联 系 人:孙积斌 联 系 人:于雪萍 孙婵婵
电 话:0535-6393533 电 话: 0535-6955368 18865662689
2016年3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