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RHXZFCG-2016-008#
二、项目名称: 上饶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
序号1
产品名称上饶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
数量1 批
预算(万元)887.3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技术服务的详细方案;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分析单元产品( SO2 分析仪、 NOX 分析仪、 CO 分析仪、 O3 分析仪、 PM10 分析仪、 PM2.5 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则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
★ 4 、投标人主要投标产品(颗粒物、 SO2 、 NOX 、 CO )属于计量器具的须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 、由于本项目是上饶市重点工程,为了保证上饶各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站建设质量,本项目验收将采取现场手工比对、标气盲样考核方式进行验收,若投标单位所投设备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方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中标方的一切责任,向省、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通报,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同时中标单位需在退回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基础上赔偿上饶市环境保护局相当于本工程总合同款 1.5 倍的违约金。
六 、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缴纳方式: 开标前一小时内在开标地点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
标书售价: 300 元 / 份,文件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 9 : 30 【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接收地点: 上饶市广信大厦
投标文件接收人:黄志翔 13086112068 电 话: 0793-8223086 、 8216090
注:开标时另须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
八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 9 : 30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用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锁】。
开标地点: 上饶市广信大厦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以表格形式自动生成在招标文件中的正文内,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评标办法为准。
注:如投标商在规定的质疑时间以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就表示已放弃了质疑的权利。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志翔 13086112068
地址:上饶市灵山路 11 号
电话: 0793-8223086 、 8216090
传真: 0793-8228566
上饶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