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中的第四条第一款“预审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更正为:“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采购公告中的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4:30分”更正为:“开标时间:2016年4月16日10:30时”。
其它内容不变,详情见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之前报名随更正有效。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