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JSS20150100305
江苏省民政厅 建设项目 江苏省救灾物资储运中心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苏发改投资发(2011)5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2558.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2558.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 江苏省救灾物资储运中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 浦口区泰冯路78号
3 、工程类型: 其他
4 、结构类型: 其他
5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本工程计划分两期工程实施,其中节点1——5,7,8为第一期,计划工期为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7月15日;节点6为第二期(包含对原有地面设施的拆除),计划工期为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5月15日。
6 、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180万元
7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省救灾物资储运中心场区内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为6535m2。其中,本次绿化的景观节点共设置8处,分别为节点1——8。节点1处,种植法国冬青,金森女贞,麦冬,刚竹,樱花,碧桃等;节点2处种植冬青,银杏,红花继木球,红枫,海桐球,红叶石楠球,杜鹃,麦冬等;节点3处种植红枫,海桐球,木槿,樱花,杜鹃等;节点4处种植香樟,樱花,海棠,红叶石楠球,麦冬,杜鹃等;节点5处种植垂丝海棠,碧桃,蔷薇,冬青,杜鹃,香樟等;节点6处种植香樟,枇杷,红枫,碧桃,大叶女贞,四季桂,广玉兰,杨梅,木槿,法桐等;节点7处种植香樟,红叶石楠球,花卉等;节点8处种植四季桂,月季,红叶石楠球等。本工程绿化养护期自第一、二期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起算往后24个月,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8 、工程规模: 小型
三、投标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 ( 含 ) 以上
3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1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 、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6 、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上传版本为准,无需提供原件。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投标报价(总分100分)
(1)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以下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Q2取值一般均应≥30%;Q1、K1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K1的抽取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七、其它事项:
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 、 项目经 理具有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并且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参保缴费证明,且需附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审查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并采用以下方式缴纳:现金、银行转账支票),如不提交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在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事件等未及时处理的,招标人有权以该保证金优先处理;或经招标人核实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6 、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差额担保金已递交至帐户后,中标人才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差额担保的金额为本次招标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中标价的差额。如在规定时间内不递交差额担保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差额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保函)
7 、在资格审查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招标人:江苏省民政厅(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冯路78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招标人邮编:210032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58781618—809
代理机构传真:87715110
招标人联系人:朱海军、亢若瑞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峥嵘、王核
招标人联系电话:58781618—801、80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7715105、8771517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TZXGS12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