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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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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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215/10-ZB-0501 |
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EPC) |
项目名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EPC)。
①承包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相关的全部设计、设备选型、配套设施、结构设计、检测及加固设计、性能、制造、供货、土建设计及土建施工验收、施工和安装工作、试验、试运、培训、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具体详见《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
②不包括性能试验工作,本项目性能试验由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必须具备湿式除尘器独立设计、制造能力。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方或技术支持方业绩:近3年不少于3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已投运的湿式除尘器EPC业绩;其中至少一台达到烟尘超低排放要求(小于5㎎/m3),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或环保验收证明(不含总包工程中的分包的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完成情况、供货情况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项目经理:投标方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有1台300MW及以上机组湿式湿式除尘器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载明项目经理名字),或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项目经理经验业绩数量)。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质、业绩(关键页)、项目经理、资信等证明资料。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1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1日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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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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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215/10-ZB-0501 |
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EPC) |
2510 |
40万元 |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邮政编码:266031
技术联系人:陈志勇 联系电话: 0532-81852236
商务联系人:秦 扬 联系电话: 0532-81852120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010-83568721
E-mail:qinyang@chdt.com.cn
联系人2:王鹏(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电话:010-83565827
E-mail:wangpeng@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附件: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EPC)
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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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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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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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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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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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联系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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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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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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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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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意向(必须写明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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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文件编制费交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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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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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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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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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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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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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电汇回单粘贴下面空白处,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请汇款时,注明如下字样: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招标文件编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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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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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人长期出差!请将本页一定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邮箱:qinyang@chdt.com.cn;wangpeng@chdt.com.cn。禁止提供扫描及图片版发邮箱。收到回复在外出差也可处理。3、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