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机构: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四、招标编号:YDWZ_2016004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300MW级燃煤机组布袋除尘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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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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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DWZ_2016004 |
布袋除尘器设备 |
套 |
2 |
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
6.1 工程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竹西路158号。
6.2 建设规模: 2×330MW燃煤机组。
七、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8.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3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4 投标人应具有300MW机组以上布袋除尘器设备生产制造能力,并具有兄弟单位使用该产品10台及以上供货业绩。
8.5 注册资本金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8.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8.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修理质量安全责任。
8.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10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9.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9日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填报《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下列邮箱: yd_zhangs@chd.com.cn并及时与联系人确认(另请提供一份Word版的《报名申请表》,以便于招标人复制相关信息)。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报名申请表》”字样。收到邮件后招标人会将招标文件回发至投标人邮箱。
10.2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6:00
10.3 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11.2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11.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长明(技术)、陈晓华(商务)
电 话:0514-87062089、87062613
传 真: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张胜
电 话:0514-87063062
邮 箱:yd_zhangs@chd.com.cn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竹西路158号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原煤仓层综合整治布袋除尘器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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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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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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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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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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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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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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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等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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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填写的数据与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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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2. 本表填好后务必及时发送邮件到联系人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避免因出差无法及时回发标书至投标人邮箱!!谢谢配合!
3. 请在邮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信息的可复制版,以便信息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