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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北地区2016年配电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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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河北
有效期至: 2016-04-1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4-18 09:1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赵全星    未注册
  • 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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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冀北地区2016年配电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进口设备允许代理商投标。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5)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6)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具有质量体系认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除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
3.5生产企业需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如有)
3.6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或所售设备品牌代理授权书及其它能证明本供货能力或所售设备质量的证明文件。
3.7生产企业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事业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资料时间: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4.4获取招标资料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
4.5获取招标资料须知:获取招标资料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5日10:00(北京时间),所有纸质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地址:北京陶然花园酒店1号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19号)。
5.2开标时间、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于超 刘文雅
地 址: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事业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
邮 编: 100070
电 话:010-52262161 52262101 (周六、日请拨打010-52262199)
传 真:010-52262125
E-mail:ta@heesc.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0200296419200076050
8. 其他说明:
(1)每位投标人同类设备的最大授标限制为2个标包。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其他网站不得转载。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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