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河县2016年春季绿化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饶河县2016年春季绿化工程
2.2 项目编号:DYZB(G)-公-2016010
2.3 建设地点:饶河县
2.4 建设规模:饶河县滨江大道、锦阳路、双农街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计划工期:2016年5月20日前完工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园林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提供劳资双方签订的经劳保部门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至少包括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至少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以合同原件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评估企业出具的AAA级以上(含AAA级)信用评估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
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拟派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2、2013、201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表。
3.9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内(2006年-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3.11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填写报名表。
4.2 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2通过报名的投标企业,请于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购买招标文件。
5.3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加100元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二楼开标大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项目负责人:史女士
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7
日 期: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