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校园绿化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校园绿化工程
2采购编号:pxzc-zx-2016010
3工 期:14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谈判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无在建工程承诺;开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技术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提供职称查询页面);
5供应商和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分别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 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
8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证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报名时一并提交);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须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08室)报名。
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场。
3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发售文件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08室。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华区光明路小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方 式: 18768918123
代 理 机 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15137582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