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瑞斯生态园便道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瑞斯生态园便道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港闸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指挥部 批准建设,工作例会纪要 港闸城建指[2015]60号 。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通刘路东侧、高速公路北侧
(2) 工程规模 : 瑞斯生态园便道工程是南通市港闸区瑞斯生态园车辆进出道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瑞斯生态园门前场地,北至通刘路辅路,道路全长约0.365km,道路宽5m,估算投资约92万元。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道路、排水等内容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工期: 60 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奖项要求:无。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4月——2016年3月);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8)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为企业正式人员;
(9)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10)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 其他:a.企业资质类别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b.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请于2016 年 4 月20日到2016年 5 月10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 、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标段人民币255元售后不退。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10日9时30分 ,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 、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 、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及办法
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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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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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格式见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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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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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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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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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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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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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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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 授权委托代理人、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 授权委托代理人、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② 劳动合同书; ②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4月~2016年3月) ③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 主要管理人员 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10月~201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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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证书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有效的岗位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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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单项信用手册不作此要求。 |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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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①承诺书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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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
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
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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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诚信承诺书 |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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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上述第 8 条、第 9 条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信息必须录入 " 项目管理机构 " 中,如放在其他材料,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2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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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标评审
1 、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的为无效报价。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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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市港闸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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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城港路28号 |
地 址: |
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A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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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夫娣 |
联 系 人: |
薛晓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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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85541124 |
电 话: |
0513-85502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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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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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3-855053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