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华能南京电厂1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
华能南京电厂2×320MW机组,一炉一塔脱硫装置,2008年8月投产运行。设计脱硫效率95%。现将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1号机组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3,且不设置湿式电除尘情况下,烟尘排放不大于5mg/Nm3。计划2016年9月停机检修时实施改造工程。
1.2华能福州电厂5、6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华能福州电厂三期(2×660MW)机组,于2010年12月建成投运。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三期机组脱硫提效改造。5号、6号机组分别计划于2016年10月和2016年7月停机检修时实施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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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代理编号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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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能南京电厂1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 |
2016-SB-085 |
HNZB2016-04-7014/01 |
EPC模式,招标范围为南京电厂1号机组引风机出口挡板门后至烟囱入口之间的所有脱硫系统及附属设备,包括烟气系统、工艺水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及供给系统、吸收塔排出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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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能福州电厂5、6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2016-SB-086 |
HNZB2016-04-7014/02 |
EPC模式,改造范围为5、6号机组电除尘器出口膨胀节至烟囱入口膨胀节之间脱硫岛的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氧化风系统的改造,扩建事故浆液箱系统等。 |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20台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具有燃煤火电机组超净排放投产业绩(超净排放为满足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3且不设置湿式电除尘情况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mg/Nm3的已投产项目业绩,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最近5年内没有性能试验报告明确的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的业绩。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在其他平台上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4月19日09:00起至2016年4月24日09: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4月19日09:00起至2016年4月24日09:00止,将详细的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二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至c_liu@chng.com.cn方予以受理;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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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标书费 |
申请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
汇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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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能南京电厂1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 |
2000元 |
HNZB201604701401 |
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如下: 开户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账号:7241 3101 8260 0026 819。 汇入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成功后请务必将汇款凭证发至:c_liu@chng.com.cn(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否则无法开通招标文件下载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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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能福州电厂5、6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2000元 |
HNZB201604701402 |
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8169166。
四、招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2. 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3. 递交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A座22层)
联系人:刘朝 18633062835
电子邮箱: c_liu@chng.com.cn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