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主要街道及法院门前绿化补植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主要街道及法院门前绿化补植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规 模:六盘山西路:移植云杉618株,规格H≥4m,补植国槐215株,规格Φ15cm,半冠带土球,硬化铺装483.6平方米;利民路:移植云杉330株,H≥4m,补植国槐37株,规格Φ15cm, 半冠带土球,硬化铺装351.6平方米;法院门前绿化:国槐17株,规格Φ15cm,垂柳16株,规格Φ15cm,侧柏球26株,规格:H=1M,G=1.2M,丁香12株,规格:H=1.5M,G=1.2M,榆叶梅16株,规格:H=1.5M,G=1.2M,连翘24株,规格:H=1.2M,G=1M,云杉8株,规格:H=4M,金叶复叶槭8株,Φ5cm,四季玫瑰60株,规格:9分支以上,9株/m2,白三叶1626m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本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或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良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7日至 2016年0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固原市原州区政府街西湖丽景苑三单元501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告知函。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丽芳 联 系 人: 杜博
电 话: 13209541266 电 话: 0954-396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