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日期:2016年4月20日
招标编号:0747-1660SITCD008
1. 招标条件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热中心(以下简称“供热中心”)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EPC总承包根据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批准,拟对供热中心2×250t/h和4×48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项目业主方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承包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为0747-1660SITCD00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热中心,厂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察尔汗工业园区,供热中心作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配套热电联产工程,主要是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满足“一体化”项目的其它化工装置提供生产用汽和除盐水,同时用生产电能承担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电负荷。
供热中心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共2×250t/h + 4×480t/h CFB燃煤锅炉,脱硫采用碱渣—石膏湿法脱硫装置。2×250t/h锅炉及4×480t/h锅炉分别采用“两炉一塔”。 本工程脱硝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加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工艺;布置方式为一炉一套。
为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拟对供热中心的6台锅炉实施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本工程内容是:拟增设锅炉烟气湿法脱硫系统和氨水SNCR脱硝系统,并对现有除尘系统等相关设施进行一系列技术改造,实现烟气达标排放。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要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供热中心的场地上设计、布置2×250t/h和4×4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配套脱硫脱硝除尘减排设施,及对已有供热中心部分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
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EPC总承包的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设备和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考核等;
3)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4)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的提供;
5)对需拆除再利用的现有设施的拆除、检修和再利用;包括对需拆除不用的现有设施的外运(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对不需拆除的现有运行设施的保护;包括与原系统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包括垃圾外运、余土外运、道路等的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商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对烟气脱硫脱硝减排工程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
7)配合招标人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8)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提供水、电、气的接口,但投标人须根据其消耗量自付费用(装表计量,投标人自己安装线路及计量表)。包括整套启动试运行(含168小时)的消耗量。
2.3工程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完成后8个月内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完成168小时性能考核)。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脱硝均是在发包人的锅炉系统正常运行期间进行。但接口时,发包人应安排机组暂停运行,为接口提供条件。
2.4工程质量要求:
l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l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工程安全目标:
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均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原件根据需要备查)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注册资本为外币的将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折算。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3.4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3.4.1 投标人应具有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要求的2台480t/h(两炉一塔)或960t/h及以上的锅炉炉后烟气循环流化床湿法脱硫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良好运行2年以上的独立业绩和2台480t/h及以上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良好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并且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运行经济的,且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封面、首页、合同标的证明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环保验收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独立业绩是指由投标人采用湿法脱硫工艺技术自身单独实施的业绩,其他任何如由技术支持方实施的业绩等不属于投标人独立业绩的,都是不予认可的。)
3.4.2 投标人使用技术合作方的脱硫、脱硝技术,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合作方的合作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投标人与其技术合作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技术合作方针对本工程整体性能进行保证的承诺。
3.4.3 脱硫工程不允许分包。
3.4.4 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或转让他人。
3.5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简历、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责任心,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的设计经理(或总设计师)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设计经理(或总设计师)职务;投标人的现场经理(或现场工程师)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现场经理(或现场工程师)职务;投标人的调试经理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调试经理职务。
(3)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
3.6 其他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6.3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为至少近五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登陆招标代理机构网络标书销售系统(网址:http://www.sinochemitc.com/zb)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未在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楼大厅西侧。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晓斌
联系电话:4008190508,010-59368256/8971;传真:010-59368911
账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1925000175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5月12日上午9:30 时,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 开标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7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中路28号
邮 编:816000
联系人:何志强、张国昌
联系电话:0979-8409669、13709792295;139974953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21层
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周克斌、葛瑶
联系电话:010-59368942/9648
传真:010-59369323
电子邮箱:zhoukebin@sinochem.com / geyao@sinochem.com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