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维护及检修项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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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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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410/13-QT-0901 |
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维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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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DT410/13-QT-0902 |
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检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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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维护项目,包含2016-2018年度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维护工作。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
标段二: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小修项目,包含2016-2018年度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大修、小修及可门公司自行招标、采购的非标、技改工作。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第一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3项600MW脱硫脱硝设备维护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3项600MW脱硫脱硝设备检修业绩。(均需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统计为一项)
(4)在维护及检修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系统或设备质量问题。要求投标人附有对应业绩及业主方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在过去承接脱硫工程维护、检修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e)在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f)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不得借用他人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下午17:00整时止。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下午17:00整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请与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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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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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410/13-QT-0901 |
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维护项目 |
4001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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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DT410/13-QT-0902 |
1-4号机组脱硫脱硝区域设备检修项目 |
3001 |
10 |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zhanglingchen@chdt.com.cn,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5月,具体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作敏 张凌晨、黄 凯
电 话:0591-26786871、13509321066 010-83568728、010-83565836
E-mail:2038551058@qq.com zhanglingchen@chdt.com.cn; huangkai@chdt.com.cn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WOR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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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 |
投标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传真 |
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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