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边防支队九龙边防派出所绿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南通边防支队九龙边防派出所绿化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大豫镇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35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4/30至 2016/5/30(30日历天)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报名的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①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及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含3年)的技术人员;③ 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含8年)的技术人员。
四、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3、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4、具体开标时间:2016年 4 月 26 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九龙村部二楼会议室。
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5年6月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6、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6年4月 21日-2016年4月26日。
五、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含资格审查原件)、商务标。
六、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4/21 至2016/4/26 。
七、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招标单位:如东县公安局九龙边防派出所
联系人:吴红飞; 电话: 1392147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