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采购人名称: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袁龙139324844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利东 王大为0314-7528607
采购预算金额:247200.00
采购用途 : 本次采购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农村村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等,详见清单及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承担环境检测的社会服务机构的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在河北省环保厅备案的检测机构(报名、开标时提供备案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获得北京市或河北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并取得此资质在5年以上,证书附表具有开展本项目所有涉及监测项目的检测范围(报名、开标时提供证书和附表原件及其复印件);检测机构实验室通过ISO9000认证(报名、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与开展的环境检测业务工作相适应(报名、开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等环保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检测人员环境监测上岗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检测机构的专用采样车辆在10台以上(含10台)(报名、开标时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三年有效的类似业绩(报名、开标时提供在河北省进行环境监测的监测报告不少于三份) 6、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1点30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4-752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