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是针对金丽温高速公路的石城山、黄坞垄、黄家垄、焦岩、白阳山、牛廷岭、东岙、石溪、鹤城、风门亭、温溪、船寮1#、船寮2#、大洋、剑石等15座隧道和金华东、永康、缙云、温州西、象溪、云和、龙泉、庆元主线等收费所顶棚进行照明节能改造及龙庆高速公路的半山坵、富坞、李家圩、河川门、大泽、鱼塘尾等6座短隧道增设诱导系统。
2.2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JD标段:金丽温高速公路的石城山、黄坞垄、黄家垄、焦岩、白阳山、牛廷岭、东岙、石溪、鹤城、风门亭、温溪、船寮1#、船寮2#、大洋、剑石等15座隧道和金华东、永康、缙云、温州西、象溪、云和、龙泉、庆元主线等收费所顶棚的照明节能改造及龙庆高速公路的半山坵、富坞、李家圩、河川门、大泽、鱼塘尾等6座短隧道增设诱导系统等工程的实施、运行、后续服务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工期5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营运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的施工,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项目不接受金丽温、龙丽丽龙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施工监理的中标单位或第一预中标单位参加投标。
备注:开标时须提供50W和180W样品灯具各一盏(含光源且有调光接线或接口),并提供接线板,评标现场需要进行亮灯演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控中心1#楼212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富岭乡齐村高速公路出口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双面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资料每套5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2016年5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1楼)。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1楼
邮政编码:310000 联 系 人:蔡坚健
电 话:0578-2973079 传 真:0578-29730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和平路65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 人: 刘未
电 话:0578-2028308 2251356 传 真: 0578-2028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