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岩前节能窑烟气治理改造新增除尘器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0624-16110335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岩前节能窑烟气治理改造新增除尘器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岩前节能窑烟气治理改造新增除尘器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本次项目投资额约180万元。
2.2项目概况:岩前灰粉车间节能窑分为两个独立的生产系统:15m节能窑、19m节能窑。本次招标内容为岩前节能窑烟气治理改造新增2台 除尘器。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安施工(其中砼基础的设计、施工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提供设计参数)、冷试、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设备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工期:土建基础完成具备安装条件后40天(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热负荷试车成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0.5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环保行业设计及施工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2.1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3.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5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6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承包业绩。
(2)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或主要设计人)业绩。
(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总师)、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运行经理、财务经理等相关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4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时00 分,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部6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6
联 系 人:冯华、杨学彦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邮 编: 350002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12691890010001
招标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 张夏卿
电 话: 0598-8205359
传真:0598-8206688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