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行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企业需为独立企业法人。
(三)投标企业具有独立完善产品实施技术和运行服务能力。
二、公示内容:
(一)采购人: 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预算价:290万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托管日处理生活污水8000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相关说明
毛坦厂镇的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8000吨,远期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12000吨。日处理8000吨污水分两期实施,均有安徽省蚌埠市清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设计,并指导土建施工,污水处理设备也由该公司中标提供。一期日处理5000吨工程已于2013年投入试运行,当时因技术问题我镇自行运行未能做到达标排放。后来污水处理厂纳入国控源管理,按市、区环保局要求进行第三方托管运行,必须做到达标排放。镇党委政府综合考虑设计和设备都由蚌埠市清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报请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由该公司临时托管运行一年,即从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在蚌埠市清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的这一年里,未发生任何水质问题,实现了达标排放。根据上级要求,日处理8000吨污水5月底前将投入运行,鉴于该公司管理及操作人员已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流程、维护及保养技巧,为确保污水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决定继续将毛坦厂镇污水处理厂托管给蚌埠市清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运行。
经组织专家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议毛坦厂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托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五)公示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
各潜在环保运行商认为上述项目不具有单一性,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
联系事项: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孙永红 0564—3261627
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人民政府 叶邦仕 18905642322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