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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采油厂含油污泥清运及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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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陕西
有效期至: 2016-04-2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4-21 13:0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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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GXTC-1657404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一采油厂根据生产情况确定需要将下属各作业区临时存放点暂时贮存的含油污泥、沾油杂物等,部分委托转运至具有合法含油污泥处置资质及处置能力的单位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置。确定需要委托具有合法含油污泥处置资质及合法人工清罐资质的单位,对下属各作业区(大队)有需求的储罐,实施人工清罐作业并对清理的含油污泥进行转运、无害化处置。
2.2招标范围:对第一采油厂2016、2017两年需要人工清罐、外运的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吴堡作业区
第二标段:除吴堡作业区以外志丹县境内作业区(张渠、杏河、杏北、杏南、侯市、王南、杏河集输大队)
第三标段:安塞县境内作业区(王窑、王东、坪桥、高桥、招安、侯南、王窑集输大队)
第四标段:宝塔区、黄陵县境内作业区(高桥、招安、长东项目部、井下作业保障队)
各标段需求技术服务单位数量:2家。
2.3工作量:对第一采油厂2016、2017两年需要外运处置的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包括人工清罐作业、含油污泥装运、无害化处置;落地含油污泥的集中装运、无害化处置;其他清罐作业中含油污泥装运及无害化处置。
2.4合同签订:各作业区自行选择与标段内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5其他:标段内需要清罐、转运含油污泥时,中标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办理完成清罐、含油污泥拉运的有关环保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方式须包括HW08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处置。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至4月28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内部沟通协调问题,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依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仅接受一个投标文件,且售出的招标文件不予退费。
4.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
4.4文件售价:按标段售卖,每份800元人民币。
4.5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4.6报名及定标方式:投标人就本项目四个标段均可报名,报名不受限制。中标数量不作限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会场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657404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注:提交保证金份数与报名标段数量相等,及4500元/标段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邮 编:745400
地 址:陕西西安高陵泾渭工业园区长庆工业园长庆办公基地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张益超
联 系 电 话:029-85239977
传 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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