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沙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6年龙沙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合同能源)工程依据齐政办发【20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6年龙沙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合同能源)工程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2.3、计划工期: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规模:
一标段:183577.28平方米(龙沙小区:119289.34平方米、永青小区:64287.94平方米)
二标段:纸厂小区:175687.56平方米.
2.5、主要内容及标准:
主要内容:合同能源项目管理。
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批准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资质,其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建筑保温节能技术标准。
3.1.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保障能力,工程组织管理能力和工程建设经验。
3.1.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
3.4、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投标单位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同时兼中)。
3.5、投标单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址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化小区地质8号楼2单元102号。
4.2、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节能服务公司资质(提供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审核备案的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查询有效日期范围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以上资料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证件、证明类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梁陈 电话:2832163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化小区地质8号楼
联系人:杨柳松
电话:0452-2430887
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