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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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 称 |
设备位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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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o焚烧炉 |
1299-1-0500F1301 |
1 |
2016年9月30日 |
陕西延安富县茶坊镇 |
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业绩,服从招标人规范、合理的管理要求,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三年内未被连续三次及以上通报或停用。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营业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还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它详见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资格说明:
本次招标将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资格符合,且验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后,才能进行技术交流或澄清,技术交流后签订技术协议(必要时),并参加商务活动。
获取技术文件要求:
获取招标货物技术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如果报名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关于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 。
招标时间安排:
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5日,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发邮件给招标联系人,邮件内容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招标公告明确的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 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王锦忠
电 话:0379-64868272
传 真:0379-
电子邮件:wangjz.lpec@sinopec.com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