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的鹤壁市迎宾接待中心节能改造项目设计 ,按照法定程序,于2016 年 4月20日9:00,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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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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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质量标准 |
设计周期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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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项目工程施工财政审定预算金额的1.1% |
合格 |
15日历天 |
杨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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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它设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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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红雷 罗常青 蔡长安 王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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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质量标准 |
设计周期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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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项目工程施工财政审定预算金额的1.18% |
合格 |
15日历天 |
牛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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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它设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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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鹏 李亚民 马兆河 谷付清 韩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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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河南易博联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质量标准 |
设计周期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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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项目工程施工财政审定预算金额的1.19% |
合格 |
15日历天 |
范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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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它设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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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莉 徐柯 刘志方 姚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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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人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85836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人:路女士 电 话:15539255114 邮 箱:hbfdzb@163.com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