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ZGCS2016-0091
发布日期:2016 年4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丰乐河(舒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舒发改外资[2015]198号
3 、招标人: 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资金来源:亚行贷款及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实施地点;舒城县境内
2 、设计规模:设计费用400万元人民币。
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且勘察报告完成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 、设计范围;丰乐河(舒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限制期限内)投标处罚(截止开标日)。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须提供在投标单位2016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16 年4月22日至2016年5月4日
2 、报名方式:
《舒城县招投标网》网上报名(http://www.scxztb.gov.cn/scztb/)。报名企业须按照《关于舒城县建设项目投标企业库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城县招投标网中办事指南)要求办理入库登记后报名,详情请咨询0564-8626373。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与报名时间一致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三楼
邮编:231300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564-895855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邮编:2313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64-8626931
传真:0564-8626451
六、备注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及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2 、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投标(诚信)保证金管理协议》。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④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日,按省住建厅建市函(2015)2313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3 、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 、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6 、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支付)。未缴费下载,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7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1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4日内作出答复,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8 、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诚信)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
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