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纳入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投融资建设。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经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编号:GXTC-1661087
二、项目名称: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概况:
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一千吨码头以东,宣惠河以北,国华电厂以西,三号路以南。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建(构)筑物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水解池、氧化沟、二沉池、澄清车间、过滤车间及综合工房、污泥泵房、浓缩脱水机房、接触消毒池、变配电室等。附属建筑物有综合楼、附属用房和门卫。现处理量:3万m3/d,处理能力为10万m3/d。
五、采购需求:
本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
改造后要求处理能力为10万m3/d,可处理生活及工业混合污水且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者。中标的社会资本与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的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0%,由社会资本全额出资。
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1.5年建设期。
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等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将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设施全部完好的无偿移交给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融资、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营等能力,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亿元人民币;
2)申请人净资产不得少于5亿元人民币;
3)申请人总资产不得少于10亿元人民币;
4)申请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双A级;
5)申请人银行授信总额度不得低于6亿;
5、申请人在近五年国内投资建设并自行运营1项5万m?/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或申请人在国内投资改造并自行运营1项5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
6、申请人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申请人委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证书;
8、申请人连续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每年均为盈利;
9、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10、近三年在工程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得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hxq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本项目公告。
3、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1)网上支付工本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逾期概不发售,逾期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申请人报名时,须下载全部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并存在围标、串标嫌疑,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9:3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九、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孟海宁
联系方式:0371-755807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杨叔楠、齐卓林
电 话:010-88019358-838
传 真:010-88357518
邮 箱:gxzbysn@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