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东华路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招标人: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华路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6】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已落实资金 89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华路(祥和大街-邢州大道)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和人行道改造工程,该路段全长10269.9米,雨水管道19637米,污水管道14077米。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施工合同估算价:89019954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高国钰 联系电话:0319-2625199。
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4.1.1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外省企业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
4.1.4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4月22日8: 30 至2016年4月28日17 : 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韩兆宗(建设单位代表)
李向波(A005招标小组负责人)
郝 庆(B007招标小组成员)
常 青(B006招标小组成员)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99号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联 系 人:韩兆宗 联 系 人:李向波
电 话:0319-2225815 电 话:0319-2676976
传 真:0319-2677277



